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本所荣誉

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量:1119

         2011年8月,本所熊辉伦律师被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先进个人”。

上一篇: 杭州市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
下一篇: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助残”先进个人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7007787号 联系电话 :0571—86802735 传真:0571—86802735
建议IE8.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