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责任 >> 律师公益

2013年3月11日,本所主任接受《人民日报》记者就“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话题进行现场调研和采访,省、市、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等领导参加现场调研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7-05-11 浏览量:1481
上一篇: 2012年8月中、下旬,本所律师为杭州钱江新城区块定海、唐祝社区回迁户现场咨询。
下一篇: 2013年9月24日,本所主任在杭州市“三改一拆”法律服务专场活动会议上,作常见法律问题处置的主题报告发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7007787号 联系电话 :0571—86802735 传真:0571—86802735
建议IE8.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