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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文虎受贿案 |
发布日期:2023-04-05 | 浏览量:896 |
杭州市萧山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文虎受贿案 承办律师: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 熊辉伦 黄云
2021年8月17日,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文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图为庭审现场。
2020年下半年,收到中央巡视组移交督办的赵文虎相关问题线索后,杭州市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赵文虎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初核,在梳理赵文虎的关系网、资产网过程中,发现赵文虎家庭有异常资产,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报批后,对赵文虎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12月2日,经杭州市委同意并报浙江省监委批准,杭州市纪委监委对赵文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7月9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桐庐县人民检察院以赵文虎涉嫌受贿罪向桐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指控:2012年至2019年期间,赵文虎利用担任杭州市萧山区副区长,萧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接、预拨财政补助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金额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09万元人民币。 2021年8月17日,杭州市桐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文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庭审中,控辩双方展开了充分辩论。 2022年3月3日,桐庐县人民法院以赵文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一审判决后,赵文虎服判不上诉,该判决依法生效。
2022年12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题为:“ ‘借款’后又归还是否构成受贿 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赵文虎案说起”文章。
(部分信息内容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
附: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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