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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律师服务“三改一拆”解各种难题

发布日期:2017-03-16 浏览量:1375

房子要拆迁,房客可有补偿?

 律师服务“三改一拆”解各种难题

      本报记者 陈岚
  本报讯  “请问律师,夫妻离婚了,建房报告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协议又说房子归女方,那该如何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我买了套二手房,房产证办出来了,土地证还在办。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能得到补偿吗?”……昨天上午,杭州“三改一拆”法律服务专场活动在江干区举行。活动现场,基层司法所干部、社区干部、社区居民向在座的律师抛出了“连环炮”似的问题。
  “我是一个杭州人,又是一个法律人,特别明白这项工作对我们这座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浙江辉伦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辉伦有着丰富的服务拆迁工作的经验。活动现场,他成了“点击率”最高的嘉宾。
  有住户提问:“我现在租住的城中村房子要拆迁了,但我和房东之前签了4年的租赁合同,房租都付清了,现在合同还有2年到期,政府能给我补偿吗?”熊辉伦告诉他说,土地征用征的是房子的所有权,补偿自然也是给房子的所有权人,“你的情况,还是要和房东去协商解决”。
  在江干区开展“三改一拆”的过程中,江干区的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结对提供法律服务。社区干部高兴地说:“结对工作开展以来,律师为社区提供了300多次法律咨询,参与了100多起调解。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几乎随叫随到。律师懂法律,有经验,又是第三方的中立身份,老百姓信得过。有时候调解遇到僵局,律师关键性的一句话,就能打开局面了。”
  杭州市“律师进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律师协会会长胡祥甫表示,杭州的“律师进社区”工作已经开展了很多年,实现了全覆盖,如今已经从坐堂式的接受咨询,转向主动提供服务。“参与到‘三改一拆’这项省里的重点工作当中,是我们的光荣使命。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法律风险评估,到矛盾纠纷的处置调解,每个环节都有律师发挥作用的舞台。同时我们的参与,也能保障这项工作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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